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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2023-06-07 百科 128 作者:admin

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如下: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及时有效防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中,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2、幼儿园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学校在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晨检。 并按规定填写报告卡和登记簿,记录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类别分布、主要症状、现况、接触史等。

4.确立报告第一责任人,即第一时间发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向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校长报告信息。

五、学校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向社会公开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地址和个人病史。

七、每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不得隐瞒、迟报、虚报或者指使他人隐瞒、迟报、虚报。

8、如有必要,在电话举报后1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出具书面报告,反映事故的总体情况、人数和身体状况等,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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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评价标准:

一、环境卫生

园区(站)内建筑、室外场馆、绿地、杂物堆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户外活动场所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物、无尖锐突起。

2. 个人卫生

保证孩子每天1条毛巾和1个水杯,并有相应的消毒设施。 每个寄宿儿童都有专门的洗浴用品。

每个班次应有专用的儿童水杯架、饮水器具和毛巾架,标志清晰,毛巾间距合理。

儿童拥有安全、卫生的床和被褥供自己使用。

三、食堂卫生

食堂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查规范》建设,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园区(院)内应设置区域餐饮用具集中清洗消毒室,并应有消毒后的清洗、存放设施。 应配备食品样品储存专用冰箱,并应有专人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传染病管理系统的意义

因为大多数传染病具有发病急、发展快、变化快、病情危重、并发症多、严重等特点,也具有传染性。 因此,传染病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传染病护士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流行特点、临床表现、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以及相关的护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以便能够做好临床护理工作。 严格细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争取救治机会,并根据其流行病学特点,采取积极有效、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防控感染传播.

同时,传染病管理制度要求护理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鼓励患者保持乐观,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民健康意识水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战胜传染病。

学校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容易发生传染病。 由于免疫功能不完善,青少年抵抗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 他们是许多传染病容易发生的年龄。 一旦发生,很容易传播流行,可以延伸到家庭和社会。 必须高度警惕传染病的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现规定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如下:

1、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和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做到意识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师生参与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2、实施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健康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责任意识。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 即:勤洗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运动; 不要随地吐痰,不要喝酒或吸烟,不要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 立即报告任何可疑传染病。

3.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宣传教育。 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告示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不懈努力

1.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生晨检和定期体检制度; 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 教室、宿舍和公共场所的卫生和清洁系统; 个人卫生和清洁系统; .

2.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账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1.早期发现。 坚持晨检制度,保持规律性。 晨检要在校医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每一个上午到校的学生进行观察和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要查明原因。病及时。 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以增加下午检查。 可疑人员应由校医进一步检查确认。 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要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督促出现传染病早期症状的人员立即到医院就诊。

2、尽早隔离。 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出现疑似病例早期症状的,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同学不与其接触。 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传染程度,必要时对与患者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隔离。

3.早点报告。 校长或主管人员是报告传染病疫情的责任人。 疫情确诊后,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中心和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当地疾控中心要求做好疫情登记、分析和部署工作。 报告的疑似病例确诊或者排除的,应当向上级出具整改报告。 发生大范围疫情时,要按照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制度。 对不报、瞒报、漏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 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出现疑似病例早期症状的,根据传染病的不同类型,及时将患者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居家隔离治疗。 最后消毒。 发生大范围流行病时,可对接触患者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用药,并定期对场所进行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状况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教学室、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 食堂建筑、设备、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厕所应有冲水和洗手设施; 应为学生提供标准饮用水; 设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的学校卫生室。

2.确保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和疫情发生时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应对疫情的充分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挂帅、有人值班,要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治等具体措施和物资保障,确保第一时间控制住疫情发展。 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定》,有条件的,设立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监督检查,严格问责

1、学校领导应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的意见,经常检查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卫生状况,并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将工作业绩纳入考核和奖惩。

2.对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予以通报,责令改正。 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传染病登记和我校报告制度特制定如下:

1、传染病报告员必须积极参加市教体局和卫生部门的培训。 只有通过培训,他才能上岗。 未经上级许可不得随意更换传染病报告员。

2.传染病报告员有权对辖区内班级和个人的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有权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3.传染病报告员应当持有传染病登记表,并保证登记事项齐全、材料齐全。

4、学校要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表,及时上报。

5.传染病报告员必须按照法定时间报告传染病,不得延误、漏报、隐瞒和抢报疫情。

6.传染病报告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玩忽职守、瞒报、谎报、不报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其法律责任。

3.晨检制度

校园的健康和安全需要相应的健康和预防措施。 学校的每日晨检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 事实证明,学校是群体聚集的场所,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由于对个别感染患者没有及时有效的控制。 因此,学校实行每日晨检制度,让学生健康上学,对保障校园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本制度修订如下:

1、每天进校门前接受学校值班人员的晨检。

2、各班早会课班主任负责在课前询问、检查每位学生的一般身体状况。 学生如有发热、眼睛发红、出水痘等身体不良情况,要及时到诊所报告。

3、各班主任负责每天联系因病缺课的学生。 如因传染病缺席,应及时向诊所反映情况,并进一步联系家属。

4、各班卫生委员负责每天统计班级因病缺勤情况。 学生出现发烧、眼睛发红、出水痘等缺课情况,要及时到诊所报告。

5. 告知学生每天早上起床后身体不适,要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出疹等疑似传染病,应及时请家长处理,并及时告知家长。不明原因不带病上学

6、班主任要做好对要求边上学边治疗的学生和家长的劝导和劝阻,在家治疗和休息。 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家长联系。 居家就医者必须向学校报告就医结论,实行传染病返校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七、学校对因病旷课报告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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