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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坠崖孕妇:将起诉离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023-06-03 百科 139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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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

3月24日,备受瞩目的泰国华人孕妇坠崖案迎来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东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石大拓表示,余某东当庭上诉,王女士方面已做好准备。 王某称,在案件判决前,她曾被余某东起诉到南京

文字摘要:

3月24日,备受瞩目的泰国华人孕妇坠崖案迎来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东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石大拓表示,于某东当庭提出上诉,王女士方面为此做好了准备。 王女士称,在本案宣判前,她被余某东起诉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1100万元夫妻财产。 3月25日,经现代快报记者核实,秦淮法院驳回了余某东的离婚请求。 事发后,王女士称自己是被丈夫余某东“推下悬崖”的,余某东因涉嫌杀害妻子被泰国警方逮捕。 2020年3月24日下午,轰动中泰两国的中国孕妇坠崖案在泰国宣判。 根据当地法律,余某东被判无期徒刑,并需支付589万泰铢的民事赔偿金。

泰国孕妇坠崖:起诉离婚是怎么回事? 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3月24日,备受瞩目的泰国华人孕妇坠崖案迎来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东被判处无期徒刑。 3月25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人王女士。 她表示,对法院的判决很满意,但对于某东至今的行为,她还是很气愤。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石大拓表示,于某东当庭提出上诉,王女士方面为此做好了准备。 而于某东的母亲卢某某则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她不想多说什么。

王女士称,在本案宣判前,她被余某东起诉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1100万元夫妻财产。 秦淮法院法官打电话给王女士了解情况时,王女士说她“傻”。 3月25日,经现代快报记者核实,秦淮法院驳回了余某东的离婚请求。

余某东被判无期徒刑,将当庭上诉

泰国媒体此前报道

据现代快报此前报道,2019年6月9日,泰国乌汶府帕塔姆国家公园发生一起事故。 来自中国江苏的游客王女士在公园内从34米高的悬崖坠落。 幸运的是,王女士坠楼时身边有很多树干和落叶,因此虽然全身多处受伤、骨折,但没有生命危险。 事发后,王女士称自己是被丈夫余某东“推下悬崖”的,余某东因涉嫌杀害妻子被泰国警方逮捕。

2020年3月24日下午,轰动中泰两国的中国孕妇坠崖案在泰国宣判。 根据当地法律,余某东被判无期徒刑,并需支付589万泰铢的民事赔偿金。 余某东及其律师当庭表示不满,要求上诉。 法院表示,将在正式受理后通知律师。

3月25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与王女士取得了联系。 她说,她对法院的判决很满意,但对余某东的行为还是很气愤。 “我原本希望借此机会开始新的生活,告别过去。” 王女士说,但开庭前一天,于某东的家人给她发来信息称,于某东有信心在法庭上获释,家人正在为他“回归”做准备。 这让王女士非常气愤和折磨。

王女士告诉记者,24日开庭辩论时,于某东坚持不认罪,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不想承担责任。 于某东的律师团队也为其进行了清白辩护,最终上诉当庭获释。 在法官判处于某东无期徒刑后,于某东在法庭上提出抗议,称法院冤枉了他,应该当庭释放。 这让王女士非常生气:“(于某东)你做了什么你不知道吗?判你终身赎罪,坐牢服刑,是对你最大的宽容。”

由于于某东有上诉权,王女士表示将继续应诉。 但考虑到在泰国的办案周期会比较长,加上自身身体问题,她打算回国养病。 二审开庭后,根据身体状况,考虑是否参加开庭审理。 “我的性格是,一有喘息的时间,就得爬过去。”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会坚持下去,等到余某东最终得到法律判决。

婆婆曾委托律师代儿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1100万元财产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除涉案两方外,夫妻双方的家属也均涉案。

王女士的妹妹在南京有一套房子。 由于妹妹经常在国外,王女士经常去妹妹家寄存东西,比如笔记本电脑。

王女士介绍,坠崖事件发生后,于某东的母亲卢某某曾为于某东求情,要求王女士“给于某东一个机会”。 被拒绝后,趁王女士在泰国瘫痪在床,卢某某带走了王女士的手机、钥匙等随身物品,随后只身返回南京。

据王女士回忆,回到南京没几天,卢某某就给她打电话说,“你的电脑在我手里,上面的资料我都拿到了,我想抹黑你。” 王女士开始很奇怪,这台笔记本电脑原来是存放在姐姐家里的,如果在卢某某手里,就说明她去过姐姐家。

王女士赶紧将情况告知姐姐,让她回家查看情况。 “大到电脑、IPAD,小到床单、雨伞都被抢走了。” 王女士的姐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其家中存放的10万元现金也被查获并带走,损失约10万元。 她通过监控发现,2019年6月19日晚,卢某某和余某东的几名好友开车到其家中收财。 当时王女士的笔记本电脑丢失了。 王女士的妹妹说,她曾就此事报警,但警方认为此事是“家事”,并未立案。

当事人供图 接警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23日,王女士的姐姐要求南京市双闸派出所出具接警情况说明。 现代快报记者从该实况报道中获悉,2019年6月30日,王女士的妹妹委托朋友到其住处取东西,查看监控发现东西已被余某拿走牟东的母亲。 情况说明签字处加盖双闸派出所印章。

王女士说,自己之前一直瘫痪在床,又卷入官司,没有精力处理这件事。 于某东案审结后,她和家人将向卢某某提起诉讼,追回被盗财物。

除了带走财产外,王女士还表示,卢某某还利用自己在泰国治疗的时间,找律师到法院代为于某东提出离婚,并提出财产分割。和其他要求。

现代快报记者根据王女士提供的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余某东诉状等材料查获,2019年8月2日,余某东将王女士诉至秦淮区人民法院。 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并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1100万元。

于某东离婚起诉书当事人供图

王女士称,卢某某在起诉时隐瞒了自己在泰国坠崖的事实。 诉状中离婚的原因是夫妻二人是玩的时候认识的,交往期间感情正常。 婚后,曾经(提到)原告的女儿会吵架,已经缺乏信任的基础,感情确实破裂了。

王女士说,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她“彻底傻眼了”。 主审法官看了新闻,看到起诉书上的名字很眼熟,就给她打电话问她是不是泰国那个掉下悬崖的女人。 “法官说​​,如果是你,这个案子就没法审了,我驳回这个案子。”

2020年3月25日,现代快报记者致电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相关工作人员证实,于某东确实在2019年8月提起过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并在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出生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因此,当时法院经审查驳回了于某东的离婚请求。

律师:余某东上诉在意料之中

2020年3月25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电话联系到王女士的代理律师石大拓。 史大拓向记者证实,余某东确实向法院提出了口头上诉,但尚未提出申诉。

“他的上诉在我们的预料之内。” 石大拓表示,此前于某东所在的一方一审为自己辩护无罪,但法院判决其为故意杀人罪。 对于余某东的诉求,史大拓并不意外。 他说他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一审中,王女士一方提供的证据链获得了法官的支持。 即便于某东上诉,他们也对泰国法院的二审判决有信心。

据史大拓介绍,王女士目前精神状态良好,身体正在慢慢恢复。 此次,王女士赶回泰国参加庭审,在泰国等待一审判决。 施律师告诉记者,他曾经建议王女士回国养病,在国内等结果也无所谓,但王女士很执着。 “她说回泰国就是为了解决这件事,必须解决了才能回去。”

于某东母亲卢某某:我不想说什么

3月25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于某东的母亲卢某某,接通后,卢某某表示不清楚此事,不想多说,“我不想多说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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