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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2022-07-30 百科 258 作者:admin

1、工伤等级的评价标准是劳动能力的评价,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评价。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级别:完全不能照顾自己,不能照顾大部分生活,不能部分照顾好自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2、1996年,国家颁布了《职业病工伤伤残程度评定标准》(GB/-1996),该标准分为10级。2006年,再次发布《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GB/T 16180-2006),前述《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为2014年颁布《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GB/T 16180-2014),上述2006年版文件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者》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GB/T 16180-2014)是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3、工伤认定标准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伤受伤;

(2)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因意外受伤;

(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暴力等意外伤害;

(4)职业病。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伤受伤;

(2)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因意外受伤;

(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暴力等意外伤害;

(4)职业病;

(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伤或意外事故下落不明;

(6)上下班通勤途中,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等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事故受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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